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调整
2021-09-03

   9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新一轮重点监控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国家版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更新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根据《通知》,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以“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为主。值得注意的是,上述6大类并不包含中成药。

   根据第一批的经验,进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品种,会被加强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并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可能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